李兴华律师,男,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专业,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律师,律师执业证号:11311201110466104。现为河北佳隆律师事务所(合伙人)执业律师,衡水市委九三学社法律支社委员。
本人自1996年至今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,有着丰富工作经验。自执业以来,秉着“信誉为本”、“客户至上”的执业精神,倡导“法理精神和服务创造价值”的理念,始终坚持“宪法法律至上、社会公平正义至上、当事人合法权益至上”的执业追求,在法学专业领域不断学习,深入研究。凭借对国内经济政策、社会动向的准确把握及现行法律的深刻领会,依托与各级司法部门、行政机关、行业协会、中外企业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,以学者的严谨态度,专家的服务水准,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、尽职尽责的法律服务!
在诸多业务中,尤擅长公司、企业法律事务的处理,民商、经济案件诉讼案件的代理和刑事案件辩护。因此,凭借自己娴熟公司法、合同法、民法通则、担保法、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优势,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专职法律顾问。在承办案件、担任法律顾问或提供其它法律服务的过程中,本律师努力运用法律、智慧、勇气、谋略和技巧,竭诚为顾问单位、委托人服务,维护了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。执业26年多来,本律师通过自己“热心、细心、精心、耐心”的法律服务,赢得了顾问单位和广大委托人的一致好评!